尊敬的各经销单位、各位用户:
非常感谢您经销、使用我公司的小儿咳喘灵颗粒产品!
现根据国家药监局2023年4月18日发布的《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壮骨止痛胶囊和小儿咳喘灵制剂说明书的公告(2023年第45号)》规定,我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小儿咳喘灵颗粒说明书在2023年07月12日完成了备案,并且已按时停止了原旧说明书及标签产品的生产、放行及
销售。
因发现市场上仍然有我公司2023年07月12日前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旧包装产品在流通,所以我们需要进行彻底召回,更换新包装。温馨提示,该旧包装产品没有内在质量问题,只是要召回更换包装材料,请大家无需担心。
诚挚地希望各有关经销单位和用户积极配合,按时完成小儿咳喘灵颗粒旧包装产品的召回,多谢合作!
附:小儿咳喘灵颗粒旧包装产品召回计划表 |